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设立16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委机关的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档案管理、保密、督办查办、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
(二)经济规划股
1、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改革开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应政策建议;综合分析全县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组织研究提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结构调整、稳定物价等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起草有关重要文件和报告;安排重大调研活动;协调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协助做好县直部门责任目标的协调工作。
2、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和协调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性规划;规划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新兴产业项目;负责中长期规划的中期评估。
(三)工业经济运行局
监测分析全县工交经济运行态势,组织解决工交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工交经济方面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煤炭、电力、热力、天然气、成品油、运输、原材料等经济运行的保障要素;提出动用国家重要储备物资的建议,管理药品县级储备;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负责协调全县综合运输、工交运输和外贸货运工作;组织贯彻工交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组织落实国民经济动员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安排国民经济战略动员措施费,动员科研费、事业费;衔接国家战略物资储备。
(四)固定资产投资股
1、监测分析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提出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提出地方性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汇总安排重大建设项目和县级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指导县政府政策性投资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和重大投资活动;引导民间资金的投向。
2、研究拟订全县建设项目设计审批的政策、办法;负责县级财政性投资项目、担保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工程设计和概算调整等报批事宜;指导监督政府投资项目的设计招标,协调与建设工程造价有关的标准、计价的制订和执行。
(五)对外经济及产业政策股
1、研究分析全县利用外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战略并协调有关政策,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与监测;提出利用外资规划,提出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及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负责全县对外合作项目库建设;办理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和外资设备进口免税确认的有关事宜;
2、研究分析全县产业发展情况,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和专项产业政策;提出对境外投资的总量、结构、用汇的规划和政策;负责审核办理企业境外用汇投资项目事宜;组织提出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指导目录;监督产业政策实施情况;研究提出服务业的发展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的政策建议。
(六)财金经贸股
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状况;参与研究贯彻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运行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审核财政性建设资金总量安排和使用方向,负责资本市场的改革、培育和发展工作;组织实施政府推进市场化融资工作,提出直接融资的政策建议;协调股份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企业债券发行管理,衔接企业上市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拟订促进创业投资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七)地区经济发展与合作股
研究解决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协作活动和对口支援;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参与编制土地开发利用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研究提出各类开发区、园区有关政策。
(八)农村经济股
1、研究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衔接平衡全县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工作;办理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2、研究拟订全县以工代赈政策、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参与全县扶贫政策的研究和制订;办理全县以工代赈项目有关事宜。
(九)工业股
分析全县工业发展情况,研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拟订全县工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和发展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协调加快工业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全县工业结构调整的战略目标和政策;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的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提出重要工业品的预期调控指标;办理政府投资的工业项目和重大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贯彻国防科技和军转民工作的政策、法规及规章;参与组织民品项目的立项、评审、鉴定、验收工作;负责全县民爆器材生产的管理工作。
(十)基础产业股
1、研究全县交通运输发展状况,提出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规划和体制改革建议;拟订促进交通运输技术进步的政策,对交通运输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平衡全县财政性交通建设专项资金和利用政府信用担保的债务性资金,平衡、报批和下达全县交通建设投资计划;办理全县交通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2、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实施全县城镇发展规划;指导全县城镇化工作,研究提出推进城市产业发展、公共设施与基础设施产业化的建议,协调城镇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我县在中原城市群中的定位及发展思路,提出协调城市间的政策建议;办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十一)能源高新技术股
1、研究全县能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拟订全县能源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负责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管理,平衡全县能源供给,优化能源结构,研究提出新能源开发的政策建议;办理全县能源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2、高新技术及产业技术的发展动向,新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政策、重点领域和相关建设项目;组织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提出支持重点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组织可促进和带动国民经济素质提高的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和重大成套装备的研制开发,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办理高技术产业和信息化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十二)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股
研究提出资源节约、节能和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编制资源节约、节能和综合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法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
(十三)社会发展股
1、提出全县社会发展的战略;拟订和协调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旅游、民政等社会事业发展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办理社会事业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2、研究全县就业、居民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情况,编制就业规划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组织拟订和论证相关体制改革方案,协调相关的重大问题。
(十四)人劳信访股
负责委机关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单位的人事工作;负责接待来访人员,并处理有关事项。
(十五)经济体制改革综合股
1、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的制订和实施;指导全县经济体制改革试点。
2、组织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有关的办法或意见;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负责工程咨询和相关招标代理等投资中介机构的资格认证工作;负责县重大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的管理;负责委依法行政和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委系统的普法和相关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
(十六)离退休干部工作股。负责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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